商学院举办浙江大学史晋川教授学术报告会 |
发布时间:2020/5/21 阅读:549次 |
为迎接我校110周年校庆,5月11日晚,应商学院邀请,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经济学院院长史晋川教授来商学院作了题为“温州民间金融风险与金融合约执行机制”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商学院院长蒋伏心教授主持,商学院200余名师生聆听了报告会。 史晋川教授多年来致力于现代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法与经济学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他曾先后出版《社会主义经济通货膨胀导论》(1989年)、《经济增长模式与通货膨胀机理》(1998年)、《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温州模式”研究》(2002年) 等著(译)作18部,在《经济研究》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等各类课题20余项。获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1992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并先后赴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访学。2000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学术带头人。 报告会上,史教授以近来温州发生的民营企业家身陷民间借贷引发的“跑路”事件,以及内蒙古鄂尔多斯和江苏部分地区的民间借贷引发的债务危机等事件为背景,结合自身多年来对温州民间金融活动问题的长期关注和深入调研,并通过引入“人格化交易”这一核心概念,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温州民间金融市场中金融风险集聚和爆发的深层次制度原因。史教授认为,随着民营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民间金融活动的资金需求规模急剧扩张,资金募集对象的人数也迅速增加,出资人之间地缘、血缘、亲缘的“三缘”关系趋于松散,融资方式和募资用途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因素说明民间金融市场曾赖以有效运行的人格化合约执行机制,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已无法保证民间金融市场的有效执行,从而在遭遇内外因素交织的社会经济冲击下导致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集聚和大面积爆发。基于此,史教授认为,建立和完善民间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用以法律为基础的非人格化合约执行方式来替代传统的基于“三缘”的人格化合约执行方式,使民间金融合法化是促进民间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史教授的报告内容翔实,观点新颖,语言幽默且富有激情,不时博得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报告结束后,史教授在互动环节认真回答了现场师生提出的实体经济对民间金融的影响、温州民间金融改革的风险与对策以及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等问题。 报告会最后,蒋伏心院长作总结讲话。他首先对史教授的精彩报告以及长期以来对南师大商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他号召我院师生认真学习史教授身上所体现出的一名成功的经济学者所具备的高度社会责任意识、科学研究精神和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他希望通过本次学术活动,进一步增强我院的学术氛围,引领我院师生把握学术前沿,促进大家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学术报告会圆满结束。(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商学院科协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