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5/28 阅读:901次 |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我省今年继续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选派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2〕21号)精神,现将推荐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科技镇长团”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体条件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二、“科技镇长团”成员主要职责 1.分管或协管任职地区或单位的人才、科技工作。重点抓好人才强镇战略的实施和产学研工作,提高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才、科技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2.深入开展调研,做好人才、科技发展规划。积极为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出谋划策,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人才、科技创新工程及活动。 3.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派出单位与任职单位之间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地方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一批校地、校企合作联盟,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千人计划工作室、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进校企科技项目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 4.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培育急需人才,引导高层次人才向企业集聚,组织做好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创新创业。开展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创新水平。 5.地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请各二级党组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相关工作。符合条件的同志也可以向二级党组织自荐,经组织同意后报校党委组织部。 2.相关文件可见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www.jsrcgz.gov.cn)《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函》(苏人才办〔2012〕11号)。 3.请于5月24日前将《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电子稿发至ganbu@njnu.edu.cn。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委审批。 联系电话:85891600 85891122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